分公司各部门、项目:
根据《休假考勤管理制度(试行)》的相关要求及项目部的实际情况需要,为了加强项目部各部门劳动纪律,规范员工的考勤休假管理,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假规定
(一)机关人员休假
1.机关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制。项目人员实行非标准工时制。
2.机关人员无特别紧要的工作要按照国家规定正常休假。如需占用休假时间加班的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及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认定为加班。
3.机关人员有加班的,尽量安排其他时间调休。三个月内未能调休的再统一核算加班工资。
4.年休假等不跨年累计,未能休假的按加班处理。
(二)项目人员休假
1.项目人员每个月可根据施工及气候等情况最多有2天带薪休假。休假尽量安排在周六、周日、法定节日及因气候等原因造成的无法正常施工的工作日。
2.项目人员每个月2天(含)以内的休假为带薪休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津贴、技能津贴、通讯费全额发放。
3.月休假可单独休也可季度内累计休。无法休假的,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按照加班进行处理。其他休假按制度执行。
(三)休假要按流程申请。严禁休假未走流程和先休假,后走流程现象的发生。
(四)休假期满要按时上班。对于未续假以致未按时上班的,相关部门要做好记录,并上报公司综合办公室。
(五)休假要报备。不管是公差、培训学习、调休、事假,离开单位的,须办理相关手续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六)休假前工作要及时处理,妥善移交。员工休假前要尽量完结相关工作,未完成的工作或者后期要完成的工作做好移交和衔接,避免造成工作的不良后果。
二、考勤要求
(一)项目须有一名兼职考勤人员。考勤人员负责收集项目人员的考勤及报工等工作。
(二)休假记录要有据可查。所有休假、公差等都要纸质留痕,在报工表中予以体现,以备查阅。特别是项目人员的2天月休假。
(三)休假材料要齐全。休假的要填写《休假审批单》;参加公司培训、学习、借调、考试等情况的人员,需附相关文件或者通知;产假、病假提供医保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婚假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工伤假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均需领导签字确认后,交综合办公室备案。
(四)补办休假手续要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返回单位的,需以电话或信息形式通知相关领导,回到岗位后三日内补办手续。
(五)考勤表上报要规范及时。月末对全月考勤汇总核对并经主管领导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于次月5日前将报工表、休假单、人员花名册、定薪表等一并报送公司综合办公室。
(六)报工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所有人员考勤要根据实际出勤填报,如发现故意弄虚作假,将对相关人员追责。
(七)考勤材料要签字。所有休假、出差均需领导以及经办人签字确认。手续齐全交综合办公室备案。
三、请假程序
1.员工休假应至少提前1天书面申请,说明事由,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报综合办公室备案。如因特殊原因需要续假的,也应至少1天发起续假。
2.请假1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2-3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批准。
3.调休的也应填写书面申请,经上级领导审批完结后,才能进行调休,
4.如无法及时审批的,先以电话的形式告知,休假回来后三天内补签相关表单。
四、违纪处理
(一)一个月内旷工1-2天予以警告;3天(含3天)以上15天以下,当月绩效工资不计发,并降薪一级。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旷工时不支付旷工期间的所有工资及津补贴。
(二)员工休假要走审批程序,未审批的,按事假处理,扣发休假期间的工资。
(三)工作期间违反劳动纪律及擅自迟到早退的,从每月浮动绩效工资按不低于2%/次扣减。(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导致的除外)
(四)出现3天(含3天)以上15天以下旷工情况的,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按照不合格处理,从年终奖相应扣减。且当年度取消其评优资格。
(五)当年累计事假10天以上20天以下,累计病假30天至60天,年终效益奖金按60%发放;当年累计事假20天以上,累计旷工15天以上,累计病假2个月(60天)以上,不计发年终效益奖金。
(六)对考勤统计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下发处理结果。
此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