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燃气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切实筑牢安全生产的“堤坝”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校园安全事件,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我觉得这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不负责任”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任,监督上的不负责任,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任,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我们公司每天都在说安全问题,“安全“这两个字也深深的烙印在了我们每个员工的心里,以下是我个人片心得体会。管道燃气设备设施较多,地下隐蔽工程量大,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不安全因素都可能给整个供气系统和用户带来损害。
因此,管道燃气具有较大的火灾爆炸危险性。设备、设施破损老化导致燃气泄漏。埋地管道由于使用期较长,无法经常挖出进行检测,当受到腐蚀及外力作用出现破裂损坏时,不能及时察觉,极易造成大量燃气泄漏。有些地下管道附属设施如阀门、法兰等的连接出现问题也会导致燃气泄漏。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失效导致燃气泄漏。包括安全阀、防爆阀、防爆片、泄压阀、报警系统等失效,危险区域防爆电器不防爆,静电接地不可靠,防雷装置失效等。用户违章操作,疏于监护。
用户在使用燃气时对户内燃气设施缺乏监护,燃气设施出现异常时没能及时向供气企业报修和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致使燃气泄漏。在使用燃气过程中操作不正确,不遵循“火等气”的点火原则或疏忽大意导致烧煮物将火熄灭,使燃气外泄。在学习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丰源煤矿“4·10”透水事故煤矿后。通过学习后让我感到对煤矿生产讲:“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一、事故对人身、对家庭的伤害:什么是安全,对于我们职工来说,就是不出事故,就是人身不受到伤害。而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即使是手上破个口子,也会让人承受一定的痛苦。出了重伤,有的失去了工作能力,有的长期卧床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给自己和家庭增添无尽伤痛。特别是工亡事故,有的工亡职工,正是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阶段,家庭的每个人都是他的至亲至爱,他的逝去,使子女失去了父爱,使年迈的父母失去依靠 ,使朝夕相处的妻子失去了伴侣。这种伤害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也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二、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我们应该深刻接受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促进矿井各项工作的开展,以此来消除事故的消积影响,弥补所受到的各方面的损失。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三、切实树立起“安全为了自己”的主动安全观
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更应当树立起“安全为了自己”的主动安全观,从个人的幸福、家庭幸福这个角度,主动地想着安全,从小处着眼,从小事抓起,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要坚决杜绝违章行为。事故的发生,绝大多数都是人为造成的,说到底就是违章造成的。违章是安全的大敌,是事故的源泉,只要我们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遵章作业,规范工作流程,事故就会远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