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印章、证照管理,确保印章、证照使用适当、安全,避免因管理不善给公司带来重大信用隐患和经济损失,使印章、证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 印章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会计名章。
2、公司公章由公司办公室专人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由公司出纳保管;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和会计名章由会计保管,严禁私自转他人保管。
3、法人章和财务专用章需携带外出时,需两人同行,监督使用。
4、印章使用要按照“授权保管、权限内使用、超限申请”的原则进行。
5、印章保管人外出期间,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公章的保管,但需要在《印章交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由接交人负责其外出期间的用印管理。
6、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调动离职时工作交接内容。如果管印章的员工调动或离职,须填写《印章交接登记表》,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或离职相关手续。
7、印章保管人必须亲自用印,并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按审批手续用印。
8、严禁在空白文本上加盖印章,印章必须与落款的名称一致,不符者拒绝用印。
二 证照管理
1、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信用代码证》。
2、《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由公司办公室专人保管,《开户许可证》、《信用代码证》由财务会计保管。
3、向外部机构或人员提供公司证照复印件,需经领导审批,方可提供。
三 罚则
1、印章、证照保管人员对该印章使用的正确性负责,对因使用、保管不慎给公司权益造成损害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未经批准私自刻制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3、超越权限签批用印或保管不善造成印章丢失、弄虚作假骗用印章,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工作,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直至辞退的处分,并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尚义县汇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