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抓实河长制工作 走好绿色发展新道路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坚持以全面提升辖区河湖水质为工作目标,坚定不移把实施河长制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践行“两山”理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水质监测考核断面2.2个,分别为侨乡水上奄村上游、开平水那泔桥以及大沙河水库0.2个断面。2021年1至11月,侨乡水、开平水水质均为四类,大沙河水库水质均为三类。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党建引领,高位推进河长制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要求,健全我镇河长制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我镇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以及熟悉**河道分布、具有治水工作经验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镇党政班子成员和河道所经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组成。
深化“总有党员在身边”党建品牌,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联合“河道警长”“民间河长”共治,实行联防联控,形成“党政齐抓、上下共管”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做到高位推进、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合力共治。
(二)强化责任,切实提高河长执行力
主动公开各级河长、河道警长、河道保洁员的姓名和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落实责任主体。每月不定期召集镇、村两级河长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加强河长履职能力培训。及时通报各断面监测点水质情况,对水质不达标的河段,要求镇、村两级河长迅速查找分析问题根源,因河施策,确保监测断面的水质达标,推动河长从“有名”转向“有实”。
(三)镇村协同,统筹开展综合治理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镇河长制“五清”专项行动方案》,今年以来,我镇已投入资金约47万元开展“五清”行动,结合冬修水利有利时机,先后对开平水现龙段、侨乡水**镇段以及一些排灌渠实施河(渠)道清漂、清障,累计清理辖区河道10km,清漂清障200吨。
严格按市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镇级河长每旬巡河一次,每两个月发现巡河问题一处;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每月发现巡河问题一处,今年累计巡河2891人次,巡河发现问题410个并已整改完毕。各级河长认真履行巡河保洁职责,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应的单位和个人,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完成情况。通过综合治理,既改善了水环境,同时也保护好水生态。
(四)靶向施策,精准发力源头治污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拆除禁养区禽畜养殖场4家,关停禁养区禽畜养殖场9家,发放责令关停通知书62份,严格落实上级生猪养殖“减量”工作,减少农业面源的污染。为减少镇、村生活污水对水体的污染,累计至今已完成镇级污水处理厂和49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实施《**镇辖区内鱼塘、池塘换排水申报制度》,加强辖区内鱼(池)塘换排水的监管。鱼(池)塘如要进行换排水,须至少提前3天向所在村委会申报并经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按照批复时间进行排水,截止至今已收到各村委会排水申请35份。严禁抽排鱼(池)塘底泥污染环境,一经镇环保巡查队巡查发现或被群众举报属实的,将立即禁止排水,并将相关情况报送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依法依规查处,如属水禽养殖场的,同时报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暂停对该场水禽提供产地检疫服务。
镇环保巡查队累计出动6000人次加强辖区企业、入河排污口、养殖场等巡查,完成了辖区35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关闭入河排污口7个。同时加强已关停禽畜养殖场巡查,防止出现继续养殖现象。
大力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化技术,提倡农户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普及使用高效、低残留农药化肥,引导农户科学使用化肥农药。经第三方检测,今年水质检测氨氮、磷含量有所降低。
三、存在问题
(一)群众环保意识薄弱。沿河两岸的居民、厂企治水护河意识淡薄,配合河长制工作及整治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参与度较低,向河流乱倒、偷排现象仍有发生。
(二)污染治理能力不足。镇河长办工作人员以及最基层的村级河长日常主要任务是巡河保洁,对环保专业知识掌握甚少,有的甚至对污染治理一窍不通,面对不达标水体常常束手无策。
(三)河道长效监管艰难。河流分布范围广,污染源复杂繁多,监管难度大。镇级财政困难,基层用人紧缺,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河长制工作的成效。
四、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一)严格执法监管,强化污染源头治理
加强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和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依法依权限查处偷(直)排造成环境污染或环保整治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和违规排污的厂企,铁腕治污保护绿水青山。继续加强对禁养区和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监察整治,杜绝禁养区死灰复燃,加强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环保规范整治,加快推进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化技术,引导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减少农药、化肥残留对河道水质影响。严格执行鱼塘尾水排放制度,确保没有鱼塘尾水违规偷排现象,切实减少及控制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
(二)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水域岸线管理
加强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联动执法,强化水域岸线环境治理,确保河道水域无违章占用、河岸周边无垃圾杂物、河道畅通无障碍。杜绝“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影响河流健康的现象发生,实现河道岸线完好整洁,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规范有序,进一步提升河道沿线水生态效益。
(三)规范河长巡查,强化河长落实责任
结合直联、禽畜养殖业规范治理等工作,要求镇、村两级河长严格按照巡河工作要求对其责任河道、水库、山塘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暂不能解决的迅速汇报提交上一级河长,确保“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加强对镇、村两级河长的绩效考核,根据不同河流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水质监测的数据,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舆论先导
加强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营造爱水护水良好氛围,广泛凝聚社会共识,齐心协力把河长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强化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考核问责,让水资源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珍惜水资源、保护侨乡水”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