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为三个阶段,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
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建立台账。
第二阶段(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
对干扰正常工作、敲诈勒索、寻衅 滋事的村霸、地痞;干扰周边环境,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
第三阶段(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
要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党组织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上升,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重点打击对象
1、干扰正常工作、敲诈勒索、寻衅 滋事的村霸、地痞; 2、干扰企业周边环境,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
3、实施欺凌和暴力的未成年人
六、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
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打造斗争声势,弘扬正气,震慑犯罪,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箱、收集线索,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的氛围。
组织扫黑除恶专门力量的深控细查。
企业应积极配合当地政法部门,并抽调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加强调查取证,打击处理。确保一查到底,打击彻底。
(三)加强横向联系,形成斗争合力。
企业要坚持以政法部门为主,加强联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法部门为主、企业合力配合的工作格局,统一认识和行动,形成打教合力。
加强信息整理与上报,做好经验总结工作。
针对扫黑除恶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树立长期作战思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