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县先后被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定为“省级食品农产品出口示范区”,被国家质检总局认定为“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目前,该示范区已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示范区工作机制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疫情疫病监测控制、质量安全可追溯、出口企业诚信管理等支撑体系,实现了“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出口无障碍”的目标。
一、2017年示范区创建情况
2017年,全县建成出口农产品基地面积38万亩,其中: 寒富苹果8.18万亩、辣椒2.26万亩、花生19万亩、薯类0.62万亩、荞麦1.24万亩、谷子2.3万亩、杂豆4.18万亩,总产量30万吨。示范区建立区域化出口备案基地3个,面积9.5万亩,现有出口农产品加工企业4家,其中:丰粮公司、憨馥公司完成出口权登记注册,憨馥公司登记注册了花生基地3个面积10000亩、甘薯基地5个面积3000亩;沈阳耕晨公司登记注册了寒富苹果果园3个面积300亩,并完成了出口果品包装厂注册备案。沈阳水木田园公司通过了方家镇方正河果园SGS中国认可国际互认证产品检测。2017年,我县沈阳丰粮公司已向日本出口荞麦创汇额达到300万美元以上;借助各类农博会、农展会平台,通过域外出口企业正在协商运输、包装、口岸手续有关事宜,预计寒富苹果、红薯出口创汇额将达到200万美元以上。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了统筹协调组织保障体系。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为副组长,农经、林业、市场监管、外经贸、宣传等10各部门以及1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由县农经局牵头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核编定员确立为常设机构。已制定出台了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及意见,明确了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分工,并将出口示范区建设列入了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实施绩效考核, 全县已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创建合力。
二是健全了出口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近年来,实施了《县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十二五”规划》,制定了《县“十三五”农业绿色及有机食品发展规划》,每年将农业标准化生产任务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年度计划指标,推广寒富苹果、花生、杂粮等标准化操作规程20项以上,发放标准化生产作业登记台帐3万册。2015年,围绕出口示范区创建,转发了《DB21T1747-2009 出口蔬菜水果区域化基地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和《出口食品加工厂的卫生标准操作规程》等相关标准化规范文件;依据国际或进口国相关标准,组织制订了《康平县出口寒富苹果生产系列操作规程》和《康平县花生、辣椒、红薯、荞麦、谷子等出口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等12项。在农业“三品”认证的基础上,积极组织憨馥公司、丰粮公司、耕晨公司等出口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区域化生产基地登记备案以及国内外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确保出口农产品达到国际或进口国质量安全标准水平。
三是强化了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2014年以来,县政府建立了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农业、工商、质检、公安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步入了制度化、常态化。围绕出口示范区农药监管,制定了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农药登记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等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意见,发布了禁用限用农药公告。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针对农药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建立了农药购入、储运、销售、安全、追溯等监管制度体系。2016年获得了省级“农业投入品监管示范县”认定,完成了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综合平台安装,全县已形成了农资或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市场管理制度和有效运行机制。
四是巩固了疫情疫病监测控制体系。示范区创建启动以来,制定了《县农产品出口示范区检疫性病虫害监测实施方案》、《县农产品出口示范区病虫害无害化防控方案》和《县检疫性病虫害防治手册》等一些系列监测管控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县已建立县植保站植物检疫执法常设机构1个、建立了国家区域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中心站1处,成立了康平县疫情疫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和监测技术指导组,安排81名植保员具体负责出口农产品区域化基地和出口企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对示范区植物疫情实行常态化、制度化执法监管。近年来,特别是对苹果蠹蛾、西瓜果斑病菌以及美国白蛾等区域性检疫性病虫害,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开展严格监测、防控及预报,确保了辖区内无疫情发生。
五是提升了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2014年以来,顺利完成了市里农产品追溯体系项目建设,已建农业投入品动态监管检测点或追溯基地25个,建有农药备案制度的企业67家,县检测中心1处、基层区域监管站8处,农残检测技术手段增强、二维码扫描等追溯技术逐步推广,全县以农产品出口企业、农资经营企业为重点,基本上建立源头可追溯、过程可监控、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综合平台已步入运转状态。
六是完善了预警通报应急管理体系。近年来,制定了《县重大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县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每年均制定实施了康平县农产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监测计划,保质保量完成了省市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辖区农产品安全实现了科学有效、有序、精准预警。我县农产品质检中心已“双认证”,具备了风险监测功能,每年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农产品风险监测任务,样品合格率都达到97%以上。同时,结合农业“三证一标”认证,委托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环境质量检测中心,对示范区内花生、红薯以及其他杂粮的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检验检测分别33.35万亩、8.62万亩、0.296万亩,农药残留、重金属、黄曲霉毒素等质量安全指标完全达到了“国标”、“行标”、“地标”要求,出口花生、甘薯、杂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现全覆盖。
七是健全了质量安全诚信管理体系。近年来,我县结合市里构建“国际营商环境”工作,统筹推进了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目前,我县具备农产品出口潜力的企业有康平憨馥杂粮、沈阳恒生食用菌、沈阳耕晨果品、沈阳丰粮荞麦以及拟引进的金塔集团辣椒初加工企业,诚信度较好,对带动农民增收作用较大。
八是加大了示范区建设投入力度。2014年以来,我县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扶持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品牌创建、优势特色农业发展等扶持政策,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强化了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基础建设。在县级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乡镇区域质量监管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产品质量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农业标准化基地、农业“三证一标”认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寒富苹果苗木补助等投入资金达到3200万元以上,显著提升了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2017年,针对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建设,共扶持资金200万元以上。同时,积极落实市里农产品出口创汇补贴政策。
虽然我县国家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家标准比、先行先试地区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有待今后我县进一步改进、完善、努力。主要是:我县农产品出口创汇能力较弱,直接出口很少,大部分产品只是间接出口,主要原因是现有企业规模小、外向度低,缺少县域出口创汇型龙头企业;有些出口农产品基地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低,种植集中连片地块的农产品基地少,影响了出口基地统一标准化生产管理;在检验检疫备案登记具有出口权农产品加工企业、出口生产基地少,GAP、GMP等境外产品认证少等,将成为制约农产品出口的瓶颈问题。
二、2018年示范区建设计划
2017年,按照国家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八大体系”建设要求,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打响出口农产品“品牌”,提升优势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聚力塑造辽北地域特色农产品出口示范县。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培育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食品农产品龙头企业5家以上;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建成寒富苹果、蔬菜、花生、薯类、荞麦、谷子、水稻以及杂粮等出口标准化生产基地42万亩。全县农产品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出口农产品基本达到进口国或地区质量安全标准,优势农产品100%建立市场可追溯体系、100%使用统一标识代码,确保达到本年度国家级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复核验收标准。
(二)主要任务
1.继续推进农产品出口标准化基地建设。严格执行出口农产品技术规程标准,推进出口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计划。围绕寒富苹果、花生、杂粮等产业,选择集中连片地块,建设重点出口标准化基地30个,配置互联网监控设施,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平台。
2.继续推进出口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据国际标准和进口国(地区)技术标准、规程,结合本县实际,建立健全寒富苹果、蔬菜、水稻、花生、薯类、荞麦、谷子以及其他杂粮等出口农产品技术标准规程。落实出口示范区生产基地备案办法,组织开展出口生产基地检验检疫备案登记。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植保员、生产技术员,建立龙头企业科技人员驻厂制度,基地科技植保人员责任制。
3.继续推进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建设。落实《示范区农业化学投入品监管办法》、《示范区农业化学投入品营销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和《示范区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技术规范》,实行市场准入制。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供应和县、乡、村三级配送体系,形成“供、销、用”全程链式管理体制。
4.继续推进出口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各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记录并实现逆向查询,强化县农产品质量监管综合平台功能,建立源头可追溯、过程可监控、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5.继续推进出口监控评估预警体系间建设。健全县农业质检中心、粮食检测所、市场质检等检测机构,建成基地自检、市场抽检、县级检测监管相结合的检验检测网络,定期对辖区出口农产品实施抽样普查,及时发布结果,科学评估风险,精准防患预警。落实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外有效应对进口国启动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突发问题。
6.继续推进健全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失信行为举报、诚信信息甄别、被惩戒者申诉及复核、守信企业鼓励和失信企业惩戒等制度,逐步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完善诚信征集、评价、披露制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发挥诚信体系对质量安全引导、督促作用。
7.加大出口农产品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具有出口潜力的农产品经营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申办自营进出口权,鼓励出口龙头企业开展境外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培育自主创汇型品牌。促进康平憨馥杂粮、沈阳恒生食用菌、沈阳耕晨果品等龙头企业升级,增强现有企业出口创汇能力。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县长任副组长,农经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公安局、外经贸局、广电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全县示范区创建合力。
2.加大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农产品出口相关扶持政策。在出口龙头企业、出口农产品基地备案、出口权申办、境外产品认证、标准化生产基地、检验检测设施、执法检查设备、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参加展会、品牌创建、市场开拓、专业培训、应对贸易壁垒等方面,强化财力支持和经费保障。
3.广面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强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创建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先进典型宣传,增强全社会参与积极性。要制订培训有计划,组织开展多层次的专业培训活动,重点抓好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人员和农户培训,确保有效推进创建工作。
4.严格考核管理。将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创建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县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和考核。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创建工作督查,定期开展检查指导、跟踪调度,向领导小组通报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