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和**市环保局、监察局下发的“专项行动方案”,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治力度,切实解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迅速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 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工作。
1、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为组长,政府办、环保局、经贸委、监察局、工商局、安监局、司法局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有关工作,对各镇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稽查和督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协调、汇总、编发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组织对重点地区、流域、企业典型案件的查处。
2、制定《实施方案》
市委、市政府根据环保局拟定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进行了认真修改、研究,于6月30日下发了邳政办发[2005]77号文件,即关于印发《2005年**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3、召开专题会议
7月12日,我市召开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参加会议人员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各镇镇长和环保局全体同志。会上,市环保局局长**同志传达了《2005年邳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市委副书记**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加强领导,通力协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 自检自查,摸清底数,确定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名单。
市“专项行动”大会结束后,环保局立即抽调27名同志,分成四个组,分别由四位副局长带队赴各责任辖区企业迅速展开摸底排查工作。在各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通过对全市450余家企业进行现场清查,确定了27家违法排污挂牌督办企业,其中停产治理未落实2家,限期治理未落实1家,违反“三同时”1家,小炼焦、小造纸、小化工、小冶炼19家,落后淘汰工艺4家。
三、 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针对排查出来的违法排污企业,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关闭“十五小”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企业的通知》,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这次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明确了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吊销营业执照,断电、断水,拆除生产设施,清除原辅材料”整治措施。同时,要求各镇要高度重视,镇长要亲自抓,分管工业副书记或副镇长要具体抓,切实负责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工商、供电等部门要大力配合,密切协作,确保违法排污企业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限期完成。
专项行动自查自纠阶段,我们环保局按照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有重点的,对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违法建设项目问题、列入*政发[2003]150号文尚未关闭到位的企业以及存在“十五小”、“新六小”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摸底,分别造册登记,汇总归类,逐一进行清理整顿。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先后出动环保执法人员5400余人次,检查企业450家,共查处违法排污企业27家,其中限期治理1家,停产治理1家,责令停止生产,按要求完善“三同时”措施1家,依法取缔、关闭24家。
为进一步巩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初步成果,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我们仍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继续大力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进一步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该取缔的取缔,该淘汰的淘汰,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确保执法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按时圆满完成。三是积极引导被取缔、关停、淘汰的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转产,搞好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协调、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