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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挂证”乱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4-06-10 10:30:58
工程建设领域“挂证”乱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本文共1155字]

为进一步规范XXX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责任意识,有效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挂证”乱象行为,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XXX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和8月28日区扫黑除恶推进会会议精神,以及XXX政法委等4部门《关于开展十大重点领域乱象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恩扫黑〔2018〕13号)文件相关要求,经区住建局研究,决定在恩阳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为期一年的工程建设领域“挂证”乱象整治工作,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和工作目标

通过对XXX工程建设领域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符、买卖租借资格证书、注册备案人员未到岗履职、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执业等涉及“挂证”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方法和处置措施

(一)工作方法。由XXX站、市XXX站、局XXX股、区XXX站负责,以日常巡查、专项排查整治方式开展此项工作。以上单位和股室在施工现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时,首先按照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备案的人员名单,查验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专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含专业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等)到岗履职情况,并核查是否存在从业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符、买卖租借资格证书、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执业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一旦查出存在“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应现场收集并锁定证据,如取证困难,由以上责任单位和股室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排查整治小组调查取证。可通过以下方式现场核查:

1、现场点名并出示身份证或执业资格证书;

2、查验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工程资料、各类合同、工程款或其他资金流水凭证的签名字迹;

3、查阅请假手续;

4、根据工程实体质量、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询问相关人员;

5、查验与受聘单位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证明资料;

6、其它方式。

(二)处置措施。所核查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或存在“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可逐步采取以下措施,并按“十大重点领域乱象治理专项行动”要求,按涉乱线索报送区扫黑办。

1、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约谈所属企业,责令企业限期进行人员变更;

3、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移送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并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企业自查自纠。XXX局相关责任单位和股室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时,要加强“挂证”行为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并阐述危害性,积极引导企业自查自纠,全力营造“项目自觉、企业自觉、人员自觉”的良好从业环境。

(二)加强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持证”违法违规行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原则,并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结合起来,务必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预防和监管机制。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XXX局相关责任单位和股室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充分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建立“挂证”乱象行为长效预防和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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