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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光伏产业 助力实现碳中和

时间:2024-01-31 16:39:50
发展光伏产业 助力实现碳中和[本文共750字]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碳达峰、碳中和作出重要论述。要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核心是实现两个替代,即在能源消费端实现以电能替代化石能源、在能源生产端实现以可再生能源发电替代化石能源发电。因此,预计在发电端,未来光伏装机需求将快速提升。

一是光伏产业前景广阔。根据IRENA的最新研究,在全球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背景下,到2050年电力将成为最主要的终端能源消费形式,占比达51%。其中,90%的电力由可再生能源发电供应,63%的电力由风电和光伏发电供应。从长期看,2050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将达到14000GW。2020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为725GW,由此推算2020年—2050年三十年间复合增长率为10.4%,长期空间及成长确定性极高。从短期看,预计2021年全球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为150—170GW,海外光伏装机新增量约为100GW。

二是光伏发电经济性显著。由于技术的不断进步,光伏中标电价持续降低,投资成本和发电成本逐年下降。过去十年,光伏发电的度电成本已经下降了89%,这让我国近80%的国土上,光伏发电成本都低于燃煤。2020年,青海海南州一个光伏发电竞价项目中标电价为0.2427元/KWh,低于2019年达拉特旗光伏项目0.26元/KWh,只有东部浙江省燃煤上网电价的6成。

三是光伏产业具有政策支持优势。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提出,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生态环境部另行公布的其他减排指标,抵消其不超过5%的经核查排放量。1单位CCER可抵消1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量。用于抵消的CCER应来自可再生能源、碳汇、甲烷利用等领域减排项目,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组织边界范围外产生。管理办法确认,CCER抵消机制是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光伏和风电等减排项目可以将其产生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在全国碳市场出售,获取经济收益。简单来说就是当企业排放了一定量的二氧化碳,就可以通过安装光伏电站来实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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