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开复工备案表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统一信用代码:
营业场所地址
经营者(负责人)
手机号码
员工情况
员工总人数
()人
复工员工数
()人
所有员工中
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
员工人数
()人
未回乡
()人
回乡后返平满14天
()人
回乡返平未满14天
()人
尚未返平
()人
有亲属来访
()人
所有员工中
其他外地籍
员工人数
()人
未回乡
()人
回乡后返平满14天
()人
回乡返平未满14天
()人
尚未返平
()人
有亲属来访
()人
持有本地绿色健康码人数
()人
其他特殊情况
场所防控管理情况
是否实行体温监测
体温监测设备数量以及每日检查次数
是否实行场所消毒
消毒用品配备数量以及每日消毒次数
是否配备防护口罩
口罩配备数量
是否有绿码检测设施
自动监测或人工检测
是否设置中央空调
是否关闭
经营者责任状 | 承诺严格履行下列要求: 1、未经审批不开放或营业; 2、强化员工管理,摸清情况,建立名册,不漏排、不瞒报; 3、无本地绿色健康码的员工不招录; 4、未返回的员工,通知要求疫情解除前暂缓返工; 5、其他外地返回的员工,经居家隔离观察后,身体健康的方可返回岗位; 6、向员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预防措施,做好自我防护,遵守疫情防护纪律; 7、每天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配备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物资,减少人员聚集、不集中就餐; 8、场所内不开中央空调,保持通风,严格落实营业场所消毒工作; 9、做好应急预案。建立体温检测制度,如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第一时间隔离、登记,第一时间向所属地镇(街道)、社区或者防疫部门报告,第一时间由各地安排的防疫人员进行处理; 10、做好进入人员(消费者)的体温监测、登记,督促佩戴口罩等工作。如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疫情,及时向属地镇(街道)、社区或者防疫部门报告; 11、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其他有关要求。 经营者(负责人)签字:日期: 公章 |
备案材料审核情况 | 审核人签字: 日期: |
文旅部门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日期: 公章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