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中共xxx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办公用房超标、私设“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枣纪发[2018]21号)的通知要求,我局重点围绕“专项治理”中的八项内容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帐户、票据,账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没有侵占、截留国家和财政及单位收入的行为,财政非税收入均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不存在私存私放、坐收坐支、体外循环的各项资金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不存在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没有以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不存在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形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各类票据均按照财政票据要求使用、管理规范。
虽然我单位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小金库”活动,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
区民政局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