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小组供水管接驳施工合同
甲 方(发包方):
乙 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新二、新三村小组供水管接驳工程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条款如下:
制作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指定指定地点(新塘二村、新塘三村)接驳食水管,从新塘村旧井口接驳水管到村前道路边,连接原有供水管,将原供水至小学片的食水管连接原来移民食水。
一、建筑规格:接驳长度约600米,其中460米要求使用110mm管,另160米要求使用50mm食水管,接驳后保证新二、新三村供水,保证满足学校片区村民供水
3、全包总价:人民币: 25000 元。
5、以上费用含发票、运输、基础、安装、简单路面恢复等总费用(工程涉及的所有费用)。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建造质量要求:按照上述制作内容。
3、结构要牢固可靠,确保安全。
三、验收标准:严格按照甲方施工要求执行。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自签订后十五日内乙方必须进行施工,待工程施工完毕甲方负责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付款。
2、乙方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施工和路面恢复工作;同时提供合同总费用等额工程发票给甲方作为支付凭证。
五、完工期限:自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应15日内开始施工,2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建设。
六、双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基本设,并有责任回答乙方提出来的各项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及附件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制作。项目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完成新塘片村小组供水、食水施工工程后需进行简单路面恢复,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能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20%。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能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20%。
八、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2、本合同一式肆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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