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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品管理法》执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12-23 02:18:58
关于《药品管理法》执法情况的报告[本文共1260字]

关于《药品管理法》执法情况的报告

《药品管理法》自2001年2月28日修订以来,我局稽查人员本着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对其进行了认真学习,确保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了全体稽查人员的整体素质

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我们除每年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稽查培训外,还自己进行了专项培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专门聘请了市局法制科的同志对有关药品执法方面的《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授课、讲解和释疑,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进行了现场剖析。几年来共参加省局培训 次,市局培训次,每次培训后,都专门组织了相关的考试,不但为执法人员执法规范打下了基础,也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在抓学习、抓培训的同时,我们狠抓制度建设,严明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治药、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原则,牢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促进了执法工作的良性发展。

二、执法公开化、公正化、公平化

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对外公布有局机关和市局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人员对我们的执法行为随时进行监督。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加强检查、狠抓落实上下功夫,采取杀回马枪的办法,不搞一阵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在监督检查时做到一视同仁,全县药店经营规范情况明显提高,再塑了药品执法队伍的外部形象。

三、药品经营、使用情况明显好转

近几年,我们分别开展了如下专项行动:1、针对药品经营企业的代开发票、出租出借柜台、超范围经营、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销售药品不开具销售凭证等专项检查;2、针对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渠道不合法、门店招牌与证照不符等违规现象的专项检查。近几年,共立案查处违规违法案件 起 ,罚没款 万元。以上专项行动的开展,有效打击了各种违规、违法现象,有效的净化了我县药品经营、使用现象,为全县人民的用药安全有效提供了可靠保障。

四、充分利用稽查信息平台,提高稽查抽验针对性

我们对全省药品稽查信息平台不合格药品库,进行了不间断登陆汇总,按不同种类,不同剂型,制成了小册子,执法人员随身携带,在监督检查时能够及时查阅,切实提高了不合格药品的抽验命中率。此外,我们还抽调稽查执法骨干人员,历经2各月,编印了《稽查抽验工作手册》,该手册涵盖了常用的法律法规,假劣药品的鉴别方法及近几年全省假劣药品的名称、批次,此手册为我们稽查执法人员一线执法提供了可靠依据。2009年,我们经过对农村诊所药品使用、储存现状的分析,调研,在河南省医药卫生报发表了一篇文章:即《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对策》。我们在打假的同时,也积极和电视台联系,对假劣药品使用及辨别情况进行及时跟踪报道。以上措施的实施,有效打击了非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鼓舞了执法人员的士气,使我县药品经营、使用情况明显好转,有效的维护了我县人民的用药安全有效。

几年来,随着对行政执法的不断深入理解,对《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也有了新的认识,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会加大工作力度,公平公正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保障鄢陵县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做出应有的努力。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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