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省级调研评估迎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将2015年至今列入省厅年度投资计划的地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集疏散连接线公路、干线航道、内河港口项目,对照《公路建设市场现场督查考评表》《水运建设市场检查表》开展自纠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5年以来,列入省计划项目涉及亭湖的主要有xxx。我区按照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
一、自查工作组织情况
我局在接到《关于做好后2019年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省级调研评估迎检工作的通知》后,立即成立自查小组,分管领导为组长,综合计划科牵头,财务审计科、工程处、养护处、质监站为成员,对2015年至今列入省计划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总体评价
1、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一是建设单位组建方面。我局对各项目办配备一定管理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机械设备的到位、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施工全过程建立台账资料,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不良行为按合同及时处理,并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二是基本建设程序方面。根据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各种建设手续,包括立项、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工可、概算评审、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批等,各项手续齐全后开展工程建设。
2、招投标管理情况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招投标。招标全过程透明化,经市局建管办、局监督员全过程监督,同时招投标全过程资料、招标代理合同、施工合同等资料通过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上传备案。
3、建设管理情况
经自查,涉及我区的省计划项目不存在带资建设情况。工程款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节点、比例结合施工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
4、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计划科负责对勘察设计单位、代理单位等中介服务单位进行履约考核;工程处、养护处、质监站等项目办负责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履约考核于每季度末进行一次,主要从工程的质量、进度、文明和安全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
5、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情况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维护社会安定。我局去年底积极配合市区两级交通、人社部门对涉及我区省计划交通重点工程进行了逐一排查,主要检查的内容有: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等。经排查,对于在建项目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继续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5、交(竣)工验收情况
交(竣)工验收阶段,在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内容并提供交(竣)工验收报告,质量监督站进行施工全过程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后,各项目办组织建设、设计、审计、监理等相关人员对工程交(竣)工报告进行审查和工程实体的检验,认为施工单位完成了合同全部内容,达到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和国家规范的要求,具备验收条件,同意验收合格结果,通过验收。验收过程有市或区质量监督站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
三、存在问题
1、已交(竣)工项目,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未分账支付,
在签订合同前未缴纳农民工工工资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施工单位是否实名制管理、设立工资专用账户、是否按月足额支付工作等方面进行督查与监管。
2、已交(竣)工项目及在建项目均未建立履约考核制度。
四、整改情况
1、对于在建项目xx,严格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执行,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开设专用账户,将工程款与工资款分账支付,按月足额支付工资。
2、对在建项目立即建立履约考核制度,按季度对各参建单位进行履约考核,并向市局备案。
Xxx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