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水库大坝加高影响因素分析
朱士戈
(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铁岭112003)
1 引言
清河水库于<?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水库运行至今已经50多年,工程状况、水文资料、工程规范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有关规定,2010年清河水库进行了第二次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鉴定结论为三类坝,需要进行水库除险加固。在水库安全鉴定阶段,水库防洪标准降为50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0年一遇洪水校核。在加固设计阶段,设计洪水标准仍按5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铁岭市十二五规划(市区人口100万)以及清河水库下游保护农田和工业、交通、军事等重要目标,经慎重研究校核洪水重新定为万年一遇,保持原设计标准。经设计复核,大坝需加高1.15米,即防浪墙顶高程140.25米方能达到万年一遇校核标准。
2、大坝加高影响因素分析
2.1水库淤积影响
清河水库在1998年和2008年分别进行了两次淤积测量(用地形图法),测得泥沙淤积量分别为3350万立方米和4250万立方米,分别占总库容的3.45%和4.38%。水库汛限水位127米,2008年127米高程以上淤积量为899.5万立方米水库防洪库容由5.05亿立方米减少到4.96亿立方米,如果仍要保证5.05亿的防洪库容,则增加0.09亿立方米库容,总库容需达到9.80亿立方米,此时按新的库容曲线,水位将达到138.15米。这说明在水库防洪标准和设计洪水不变的情况下,水库校核洪水位将抬高0.75米。这就是水库淤积对大坝加高的影响。
2.2设计洪水影响
2.2.1水库原设计洪水
清河水库原设计洪水频率计算所用资料共计23年(1935-1944,1949-1961年),其中1951年和1953年清河流域发生大洪水,1951年洪峰流量6450立方米/秒,七天洪量4.76亿立方米,1953年洪峰流量4760立方米/秒,七天洪量5.22亿立方米。洪峰重现期为100年,1951、1953年分别为100年的第一、第二位。原设计洪水只计算了洪峰、七日洪量,十三日洪量,1953、1951年洪水七日洪量作为1856年以来第二、三位洪水,即重现期约为50年、30年左右。原设计采用1953年洪水为典型,水库设计洪水位135.1米,校核洪水位137.4米。
2.2..2本次除险加固采用设计洪水
本次清河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将清河水库洪水系列延长到2010年,频率计算所用资料共计72年(1935-1944,1949-2010年)。1995年辽河发生了较大洪水,暴雨偏于清河、柴河两水库以上地区。1995年洪水洪峰流量5330立方米/秒,七日洪量5.91亿立方米。该阶段清河水库1951年洪峰重现期仍定为200年第一位,1995年为200年第二位,1953年为200年第三位。三日、七日洪量1995、1856、1953、1951分别按200年的前四位处理。本次采用1953、1995年两种典型设计洪水过程线。调洪成果见下表。
清河水库洪水调节计算成果表
典型年<?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P(%) |
最大洪峰 |
最高水位 (m) |
库容 ( |
最大泄量 (m3/s) |
原设计 特征水位(m) |
1953 |
0.2 |
7840 |
134.81 |
781 |
3184 |
|
0.1 |
9030 |
134.99 |
791 |
3273 |
135.3 |
|
0.01 |
13100 |
136.73 |
888 |
4207 |
137.4 |
|
1995 |
0.2 |
7840 |
135.10 |
797 |
3331 |
|
0.1 |
9030 |
135.76 |
832 |
3679 |
135.3 |
|
0.01 |
13100 |
138.06 |
968 |
4982 |
137.4 |
由成果可见,按1953年典型洪水,清河水库500年一遇设计水位
由此可见1995年洪水是更不利的典型洪水。
3、采用规范影响
清河水库原设计采用苏联40-50年代技术规范,如苏联国定全苏标准:水工建筑物重要性分类ΓOOT3315—46,苏联碾压土石坝设计规范TY24-104-40等。本次加固设计采用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碾压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01,《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SL5077-1997等。规范制定相差70年,变化是相当大的。
原设计百年一遇设计洪水坝顶高程计算公式H=H1%+R+e+A,H1%为百年设计洪水位135.1米,由原规范规定公式算得,R(最大波浪在坝坡上的爬高)1.36米,e(风壅最大水面高度)0.07米,A(安全加高)0.75米,由此算得防浪墙顶高程为137.48米;万年一遇非常洪水坝顶高程计算公式H=H0.01%+1.7,1.7米为安全加高,不再另外考虑波浪爬高、风壅水面高度等,计算墙顶高程为139.1米。
加固设计洪水坝顶高程计算公式与原规范形式相同,即H=H0.1%+R+e+A,但是波浪爬高公式、水面高度公式不同,安全加高值也不同,由现行规范计算的波浪爬高为2.965米,风壅高度0.019米,安全加高规定为1米,H0.1%为千年设计洪水位135.1米,计算墙顶高程为139.09米;万年校核洪水坝顶高程计算公式与设计洪水形式相同,即H=H0.01%+R+e+A,经计算R为1.883米,e为0.0078米,A规范规定为0.5米,H0.01%为万年校核洪水位138.06米,由公式算得墙顶高程为140.45米(设计工况风速取多年平均最大风速16.4米/秒的1.5倍为24.6米/秒,校核工况风速取16.4米/秒)。由此可见原设计规范比现行规范标准低。
3结语
由以上分析可见,水库淤积、设计洪水改变、采用规范不同,对坝顶高程复核产生很大影响(当然,这些影响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经计算防浪墙顶高程提高1.15米。这就要求水库技术管理工作者在水库管理过程中,必须注意水库淤积对水库防洪的不利影响,定期进行淤积测量,重新核定库容曲线;设计洪水、采用规范对对大坝高程的影响是显著的。发生大洪水后,必须及时进行水库洪水复核,如不满足防洪要求就必须有应急措施,以确保水库防洪安全。
参考文献:
[1]《清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第五卷建筑物》,1956年,水利部北京勘测设计院沈阳分院;
[2]《清河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报告》,2011年,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3]《碾压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01
[4]闫铁奎、朱士戈等,《清河水库泥沙淤积及其对防洪调度的影响》,99防洪技术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