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整个业务发生期间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为编号为主合同的附属协议,主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本协议随之终止或解除。
二、乙方或其委托运输驾驶员(含乙方采购人员)安全要求:
1.进入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生产区域(以下简称:甲方厂区)的所有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相关资质及对应车型的驾驶证,办理进厂相关手续。
2.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危化品、危险品运输管理相关规定,遵章驾驶、文明驾驶,严禁酒驾、醉驾、毒驾及无证驾驶。
3.车辆在甲方厂区内行驶,必须遵守甲方厂区的相关规定,遵守甲方厂区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注意道路上的行人及其它机械、车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4.甲方厂区道路行驶速度严禁超过30KM/小时,在会车、弯道、道口、货场必须减速慢行。
5.驾驶人员驾驶车辆进入装卸作业区域时,必须对作业区域的安全因素(坡度、沟道、地面硬度等因素)进行评估,在现场安全状况达不到作业要求时,严禁开展相关作业,否则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6.装卸(吊装)作业动车时,驾驶员(含乙方采购人员)必须确在安全区域。
7.在有甲方厂区工作人员指挥和管理的区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管理。
8.在等待或暂未发生装卸业务期间,驾驶员(含乙方采购人员)应在甲方厂区指定区域内活动,不得有流动吸烟或其他有碍安全生产、违规违纪的行为。
9.除车辆驾驶人员(含乙方采购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随车进入甲方厂区。
三、乙方或其委托运输公司安全要求:
1. 进入甲方厂区的所有运输公司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相关资质。
2.车辆在道路行驶时必须遵守国家、行业、企业相关的规章制度及相关作业区域安全管理要求。
3.进入甲方厂区承担任务的车辆,必须有国家强制规定的各种有效的合格证明(含但不限于保险、车辆检定合格证)等相关资质。
4.车辆的安全性能(转向、灯光、刹车等)必须满足其工作要求,方可承担运输任务;在车辆安全性能不满足使用要求时,禁止承担相关作业任务。
5.运输车辆在甲方厂区内,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灭火器。
6.乙方运输车辆存在超载、超速、超限工作或在运输物料时出现漫边或泼洒时,或损坏厂内公私财物时,应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责任约定
1.因车辆故障或存在隐患造成的安全环保、工伤责任事故由乙方及其委托的运输公司及驾驶员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2.车辆作业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行业规定、甲方厂区规定(超载、超速、超限等)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及其委托的运输公司及驾驶员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3.进入作业现场装卸物料时,因驾驶员对现场安全条件评估不当或未听取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的,造成事故及损失由乙方及其委托的运输公司及驾驶员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4.车辆在甲方厂区内造成污染(泄漏、泼洒等)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次200—500元的违约金;造成污染后未采取任何措施直接逃逸的,乙方应支付每辆车10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或其委托的运输公司及驾驶员因运输甲方货物造成甲方厂区外环境污染(泄漏、泼洒等)或其他原因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至甲方利益受损时,甲方有权就受损部分向乙方追偿并有权立即解除主合同。
5.因乙方驾驶员违反甲方甲方厂区管理规定,如乱停乱放、流动吸烟、偷盗物资、损坏甲方设备设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5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人员偷盗物资的,甲方除向公安机关报案外,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不低于该被盗物资价值30%的违约金。
6.甲方厂区内行驶的车辆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标志标线,不得强行超车、插队、逆道行驶,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元/次的违约金。在进行排队等待时应按单排排队等待,确保停车车辆区域不影响其它工作开展。在有工作人员指挥和管理的区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管理,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的每车乙方应支付甲方100元/次的违约金。
7.车辆在进入甲方其它分厂作业时,需遵守各作业区相关管理要求,驾驶员需接受各业务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
8.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可由乙方相关人员直接向甲方财务部门缴付。甲方也可直接从乙方货款项中扣除或者向乙方追偿。
五、本协议与主合同同时签署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