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三定”规定执行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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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x办公室对“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和专项督查的通知》(xxxxxx号)文的要求,xxx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督查内容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和规定,对“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认真开展了评估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情况
xxxx内设部门处室的名称、数量、规格、性质职责、权限完全符合“三定”规定;不存在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也不存在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的问题。
二、人员编制的情况
根据《关于成xxxxx福利院等机构的通知》(xxxxxx〔2020〕49号)文的规定,xxxxxx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实有参公编制5名,实有工作人员5人,实际在编人员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完全在“三定”规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配备,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机构编制规定和程序办理人员编制有关审批审核手续,绝无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的情况存在,完全按照规定的职数配备个内设机构部门的领导干部,绝无混编、混岗等用人不正之风。
三、转变职能的情况
xxxxxx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xxxxxxxx”为根本任务,主要负责xxxxxxx宣传教育等工作。县委党史办把“定编、定岗、定员”做为工作重心,明确各科室职责,工作清晰,易于掌控操作。由于职能界定清楚,从而在工作中避免了交叉冲突等不规范的情况发生,大大提升了工作效能。另外对工作人员进行定岗定员,人在其位,各司一职,负责各科室岗位上的具体工作。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基本符合县上规定。从而做到了职能不弱化,机构不增编,领导职数不超配,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