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升旗展演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道德建设,以真抓实干、立德树人为抓手,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特制定并实施本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通过举行升旗仪式,结合党中央关于在旨在加强对全校师生的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师生的爱国意识,树立集体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全体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助力开创学校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二、 开展形式
由学校学生处统筹,以教学实体二级学院为单位,轮流举办升旗展演活动。学校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可不定期举行全校性升旗展演活动。
三、 活动内容
各主办升旗展演活动的二级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利用升旗展演活动,根据国际国内时政新闻、上级要求、学校重点工作等,围绕爱国主义、学校校风校纪、思想道德建设等开展教育活动,本学期升旗展演活动重点结合党中央提出的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活动以及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开展国旗下的讲话,可辅以节目表演。为规范升旗展演活动流程,升旗展演活动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升国旗仪式。
(二) 二级学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讲话。
(三) 颁奖仪式。
(四) 表彰及违纪事项通报。
(五) 具有教育意义的节目展演。
(六) 国旗下的讲话。
四、 活动时间
本学期从第三周周一(2021.03.08)开始,每周周一早上8:00准时举行。
五、 活动举办顺序
分东西校区顺序轮流举办(具体安排见附表)。个别学院因特殊情况,可与当周举办学院协调进行调换举办顺序,但需向学生处提前报备。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因素于轮值当周周一无法开展,可自行安排适当时间补开。
六、 纪律要求
凡负责当周举办升旗展演活动的二级学院,本部门全体师生需全员出席,不得迟到早退,班主任、辅导员必须跟班站位,主办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考勤,教师考勤会后交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对缺勤教师进行通报并计入教师个人绩效。
七、 防疫要求
各主办学院要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八、 其他事项
升旗展演活动作为我校重要德育工作平台,各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升旗展演活动工作小组,对活动内容进行精心策划,举行展演活动前应通知学校国旗队提前做好升旗仪式准备,确保升旗仪式顺利举行。各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升旗仪式的教育性,让全体师生通过升旗展演活动切实接受到爱国主义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让爱国爱校之心长存心中。
学生处
2021年3月5日
附:
升旗展演主办单位安排表
东区 | 财经学院 | 商务学院 | 教育学院 | 民生学院 |
西区 | 信息学院 | 艺术学院 | 机电学院 | 国际学院 |
周数 | 3、7、11、15 | 4、8、12、16 | 5、9、13、17 | 6、10、1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