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推广协议书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
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授权:
甲方对乙方价格的限定:
1、授权品规、价格:
产品名称 | 规格 | 批准文号 | 乙方最低出货价(元/支) |
2、授权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的经销区域为:。
3、任务管理
季度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
月份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任务 | ||||||||||||
季度合计 | ||||||||||||
年度合计 |
二、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 日止,时间有效1年
三、开发保证金
1、开发保证金的收取
为了保证市场规范化运作,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设立信誉保证金,用于本文本授权经销区域目标的报量、议价、开发、医院学术推广权的确认、窜货处理、采购任务量的完成等。本合同信誉保证金的额度为:(大写:)。
2、保证金的退还
自本轮招标执标之日起,乙方在第一年度开发本合同约定医院数量(必须是医院正规药房),并经甲方对商业流向单、入院手续、发票复印件等确认属实且无窜货情况,可返还 元,大写:。保证金第二年度采购任务100%完成时,且无窜货情况时,再返还元,大写:
元保证金。所剩余的 元,大写:保证金保证金作为长期合作的保证金。但若发生窜货行为时,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时,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四、采购和返利
1、采购方式:
A、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乙方将信誉保证金元大写:汇到甲方指定账户,逾期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下达书面解除本合同的通知,从通知发出之日起本合同失效。
B、乙方在每月15日前,需提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客户业务部次月(本月27日至次月26日)的采购数量(见附件2)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进行商业统一备货。如乙方未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权不发货;乙方提报的采购计划与实际采购量不相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已提报的计划量采购。
C、达不到既定采购量的处理方法
乙方一个季度未完成本合同约定采购量,完成率在85%以下的(不包括85%),取消临床学术推广权,签订开发奖励补充协议,具体奖励金额按医院规模、扣率等等,双方协商签订。
D、乙方一个季度未完成采购量,但完成率在本合同约定采购量85%至100%间的(不包括100%),双方协商下一季度完成计划(与代表签订销量协议)。
2、返利及学术推广支持
甲方与乙方签订推广协议附属协议。
A、乙方每个季度必须组织1场院内会(二甲及以上医院).
B、科室会、院内会未达成上述约定指标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临床推广权利、扣除乙方部分直至全部保证金。甲方设立每盒1元学术推广基金,客户以学术会的形式申请,批准后使用。
C、其他条款
如乙方要求采取特殊方式运输,经认可后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需在发货前将运费和保险费汇入甲方帐户。
非质量原因不予退货。
五、销售条款
1、销售方式
A、乙方应维护甲方产品的价格体系,不得低于最低出货价分销到终端,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窜货规定就分销部分对乙方进行处罚。
2、医院开发
A、在本合同签订后半年内或目标医院药事会过后(先到为准)仍然不能开发的医院,甲方有权收回该医院的代理权。乙方开发医院后,须及时向甲方提供流向单、发票复印件、入院手续等资料,并在每次采购前提供上一批货的流向单。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医院,如在合同签订后半年内未开发的,则甲方有权将未开发的医院及区域学术推广权收回,重新招商。
B、甲方对乙方医院开发情况有知情权,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业务人员填写《医院开发进度表》,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迟开发进度或增加医院数量的,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为有效。
C、甲方业务人员作为市场管理人员,有权检查乙方医院的销售情况,目的在于帮助乙方销售管理人员发现市场问题,给乙方的业务代表进行正确的销售指导,因此乙方应允许甲方业务人员与乙方线代表进行面谈或协同拜访。
3、窜货及窜货处理
3.1窜货定义:
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销售区域、渠道以外销售本产品的,视为窜货。以下行为也同样视为乙方窜货:
A、低于最低出货价的发货行为;
B、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跨渠道销售的行为;
C、乙方赠与、易货导致乙方货物在非约定区域出现销售的。
3.2窜货数量确认:
A、被窜货方提供的窜货实物,附购买发票或收据(需盖章),或其他有效窜货证明,被窜货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甲方有权不予处理。
B、窜货方须在被通知窜货后3日内提供流向,以供甲方核对,窜货方不能提供流向的部分,以一个防窜货激光打码编码记为一件进行窜货数量计算;提供流向的,如提供流向经甲方核实不实,则视为流向单的数量为窜货。
3.3窜货处罚和赔偿:
窜货处罚:双方约定的乙方窜货违约金计算为:窜货数量*当地零售价*10
甲方在处理窜货事件中,担任协调角色,负责处理推广方之间的窜货和利益分配,扣除窜货方的保证金以弥补被窜货方的损失。窜货方保证金不足,不能全部补偿被窜货方损失的,甲方有责任继续追讨,窜货方不给予缴纳的,甲方有责任终止该代理商的协议,并承担最高30%的连带责任。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A、甲方对乙方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所有行为有咨询权、监督权,有权核实该地区零售价,并定期派专员到乙方市场协调指导。
B、在乙方发生跨区域销售时,甲方有权查看乙方的账目,确
认分销结算价格,要求乙方提供货物流向单,乙方应给予配合。对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扣除代理保证金并要求赔偿的权利。
C、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2、甲方的义务
A、甲方有给予乙方学术授课支持的义务;
B、合作期间内甲方有对乙方市场信息保密的义务。
3、乙方的权利
乙方被窜货,配合甲方核实后,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4、乙方的义务
A、乙方不得虚假宣传,不得销售其他与甲方产品相同或有竞争的产品,否则甲方将收回该区域代理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B、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策略等信息有保密的义务。
C、乙方有协助甲方查出假冒产品的义务
D、自医院进药后,乙方应迅速组织学术推广会议,并于每次推广会前一个月与甲方联系学术专员支持事宜。如乙方销售未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数量,也不配合甲方进行学术推广,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E、自签订本协议起,乙方应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产品知识,自医院进药后,乙方应迅速组织学术推广会议,并于每次推广会前个星期与甲方联系学术专员支持事宜。如乙方销售未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数量,也不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产品知识、不配合进行学术推广,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F、当国家的医药政策发生变化,甲方根据国家医药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本合同内容和条款以适应政策的要求时,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七、保密条款
1、在代理期间及解除本合同后,乙方应对本合同内容、甲方经营情况、市场策略等信息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2、乙方在解决本合同后应退还或销毁所有重要信息和其他的营销材料、软件和数据库。
3、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知识产权受到侵犯、商业信息泄露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八、补充条款。
九、如甲方在市场新增其他规格销售,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行:开户行:
账户:账户:
地址: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