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使外来文件、样件记录迅速、正确流通、应用及管制,以确保各相关单位能适时获得适当且有效的查阅及使用
2. 范围:本公司与外部沟通后获得相关文件及记录之管理及应用。
3. 职责:
3.1 外来文件及样件记录接收:研发部。
3.2 外来文件及记录之审查:产品技术文件及记录由研发单位审查;
3.3 外来文件、样件之应用/实施:各部门。
4.定义:
4.1.外来文件:国际标准、法律法规、客户/供应商提供资料等。
4.2.外来样件:从客户端、竞争对手获取产品样件
5.內容:
5.1.外来文件及记录之来源:
a.客户提供,如规格图面,技术协议,品质保证合约及其他客户要求的文件及记录;
b.国际公布之国际标准、法律法规等等;
5.2.外来文件之管制:
5.2.1外来文件之管制:
a.业务或研发人员接收到客户提供之規规格图面、技术协议、样件时,提供研发单位审查可行后,以《技术资料管理办法》办理;登记保存到资料室
5.3.外来文件及记录之保存、应用:
a.客户提供技术方面资料及样件依客户需求而作变更,保存期限按客户要求时间保存.
6.相关附件及表单
6.1《外来样件登记一览表》
6.2《外来文件清单》
6.3《技术资料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