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倡导党员干部和员工树新风、扬正气,防止党员干部、员工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请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我就拒绝操办“升学宴”做出以下承诺:
1、不借子女升学之机,以“升学宴”等名目宴请非亲属人员,收受其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含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等。
2、不参加非亲属人员的“升学宴”等宴请活动。
3、不宴请与XX有经济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并向其摊派或变相摊派子女学习及其他费用。
4、不用公款、公车或利用业务单位的公款公车带子女旅游、送子女入学。
5、不以任何形式阻挠、干扰纪检部门监督检查,不打击报复举报人。
作为XX一员,我将进一步提高自律意识,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抵制违规操办“升学宴”等不正之风,如果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升学宴” ,自愿上缴所收礼金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