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2018年7月10日至7月2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18日向我市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11月末,46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启动,34项任务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他任务正在有序推进,督察问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把督察整改作为“第一任务”。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由书记和市长为双组长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专题会和全市整改动员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福春书记和灵计市长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对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同志也积极参与和协助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各地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同责、齐力整改的良好氛围,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锁定问题清单,把反馈意见作为“第一靶向”。四平市坚持从省级督察反馈的问题出发,瞄准靶向,精准发力,全力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督察反馈意见,细化梳理出4个方面、15类、46项整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5个县(市)区和38个部门,层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优化了“三本账、四个清单”管理模式,将督察问题信访案件拉条挂账,强化实地核查和专项督查。对督察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积极开展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回头看”,坚决杜绝“一刀切”,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省级督察交办的435件信访案件现已整改完成430件。
三是盯紧两个责任,把落实责任作为“第一目标”。市委、市政府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先后出台了《四平市综合考评实施办法》《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等七项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日常考核。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我市还编制印发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项目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落实市领导包保制度。为确保市领导包保制度有效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四平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局领导包保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各局领导牵头,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五个工作组,配合做好工作对接、资料收集、综合协调等工作,确保市领导“双包保”制度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督察整改人员配备。经四平市委研究决定,由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择优抽调十名后备干部和硕博研究生借调到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两年,组成市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专职从事督察整改工作,大幅提升了对我市各项整改任务的实地检查频次和覆盖范围,对我市督察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6月上旬,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和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成3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共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21个,信访案件207件,现场检查点位528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分别列出了生态环保专项督查问题清单,下发通报,并对90余个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进一步促进全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形成“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有效推动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落实。
四是开展市级督查。为推动各地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属地责任,拓展和延伸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我市于8月中旬开展了为期10天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查。此次督查由五名副市级领导带队,分为五组分别进驻五个县(市)区和两个开发区,并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督查等方式,参照省级督察模式开展工作。共调阅资料748份,个别谈话75人,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十批次203件信访案件,下达责令改正30家,停产1家,关停取缔2家。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下发督办函51份。对各级督察整改问题及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10月下旬,各督查组正式向各地反馈,要求各地制定整改方案同步推进整改,做到了既查点又查面、既查标又查本、既督政又督企,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三)强化考核,严肃追责问责
四平市着力加强督察整改工作的制度建设,将各级环保督察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督查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为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实施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五步工作机制”,建立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定期调度、督导工作机制,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落实、责任落地。2019年已下发提示函、预警函和督办函105份,并对整改推进不力的县区领导进行了约谈,督促整改问题加快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市共追责问责252人次,特别是对省级督察反馈问题,已追责问责38人,树立起了求真务实、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的督察整改工作导向,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拖延整改。
(四)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标志性战役为载体,聚焦水、气、生态等重点难点问题,狠抓环保督察整改落实。
一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四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目前 ……此处隐藏16902个字……关闭拆除乙类采矿企业122家,停产1家,对仅剩的1家证照齐全采石场进行了严格监管。
2.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在矿区和重点路段设立卡点,昼夜值勤,严查偷采和超载。
3.推进矿区生态恢复,年度可复绿废弃矿坑100公顷。
4.交通运输部门对景台大榆树破损路段进行修复。
四十一、饮用水水源安全存在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工程,完成了饮用水水源地建立界碑及警示标志工作。完成了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的排查。进一步规范了保护区标志设置。
2.编制完成《四平市下三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与安全保障规划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核,政府已批复实施。
3.完成了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的拆除,二龙山水库15家,下三台水库6家,山门水库10家。
4.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四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年攻坚作战实施方案》,开展水源地专项排查,按期公示水质状况,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一级保护区内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县级地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有序推进,目前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已基本完成整改,双辽市正在整改中。
5.加强双辽市自来水厂反冲洗的强度。自来水厂常规24小时反冲洗一次,视水源地来水浑浊程度适当增加反冲洗强度,依据市疾控中心出水水质检测报告,出水水质达标。
6.对一级保护区内不允许存在的违法建筑和养殖户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拆除井房14间并进行封井回填。
四十二、水源涵养林已经遭到严重破坏。四平市梨树县、伊通县,公主岭市以及辽宁省的西丰县部分乡镇都坐落在二龙山水库周围,在二龙山水库准保护区存在破坏林地的违法问题,二龙山水库周围水源涵养林近几年已遭到严重的破坏,水库周围的林地大部分已被耕地侵占。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市林业局牵头对二龙山水库保护区内林地属性进一步核查,明确集体林地和国有林地管辖范围。
2.对破坏林地和侵占林地耕种问题进行摸排,完成对二龙湖周边排查,委托测绘公司进行土地勘界,并对照集体土地承包数据进行入户核查。经多方确认,二龙山水库保护区内非法侵占的林地面积共计3.9万平方米,其中,被侵占国有林地面积2.5万平方米,被侵占集体林地面积1.4万平方米。2018年11月中旬进行造林,恢复面积2.2万平方米,栽植云杉5600株;剩余3千平方米,2019年5月开始进行复绿工作,共恢复林地面积1.4万平方米,栽植樟子松4923株。
3.完成二龙湖水库周边401公顷土地流转,秋季植树。完成水库淹没线内已纳入第二轮700公顷承包田流转。将基本农田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调整,调整后进行植树和围栏。
四十三、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旅游、养殖等经营行为,对水源水质造成安全隐患。二龙山水源地人为将一级保护区面积缩小,半径为430米没有达到500米的划定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已完成对旅游项目的全面清理,旅游标识已全部拆除,现大坝两侧焊接铁门,设置警示标语牌,设专人看管,实现了一级保护区封闭管理。
2.市水利局已于2018年7月16日完成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巡查管理制度,确保整改成效不出现反弹。
3.对二龙山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上浮球位置重新进行测定和调整,解决浮球面积缩小、半径未达到500米的一级保护区设定问题。
四十四、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交通穿越等隐患仍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水源地整改5个问题。
二龙山水库:已由二龙山水库管理局完成整改,投放铁皮垃圾箱10个、垃圾桶60个、设置警示标牌21个。教育居民生活污水不再自然倾倒,已建设完成1处公共卫生厕所可满足现有居民使用。小孤家村3户拆除整改已完成。制定并实施了《铁东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铁东区关于化肥、农药“零增长”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禁止使用农药和限制使用农药名录》宣传单,推广绿色控害技术,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莫盘沟村4个屯及水源地周边耕地使用化肥相比减量2.2%,农药使用相比减量3.9%。
山门水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莫家屯、虫王庙屯2个屯,已经投资1.1万元投放57个垃圾桶(莫家屯27个、虫王庙屯30个),投放12立方米垃圾车1台,定期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已经全面启动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级保护区内龙王村莫家屯、靠山村虫王庙屯(一社)2个雨排口,正在落实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畜禽粪污收集池现已全部完工。3.已经制定完成《关于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村道路进行限行管理实施方案》,设立限行警示标牌 1个。在二道沟至靠山已建设30m截洪沟1个,3*6*3m规格的应急池1个。
下三台水库:城东乡下三台村上道子屯12户48人搬迁已完成整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山嘴屯、孙家屯、上道子屯、老虎沟屯共建设完成卫生厕所31个,其中,山嘴屯7户、孙家屯16户、老虎沟屯8户、上道子屯(搬迁未建);孙家屯增加改厕1户;新建户外水冲公厕6座。“三防”粪污收集池每屯建设1座,共4座。穿越公路及村级公路截洪沟、应急池和应急预案问题整改完成:已经制定完成《关于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村道路进行限行管理实施方案》,共设立限行警示标牌4个;分别在下三台水库南北两侧建设完成2处应急池及拦水带。二级保护区内耕地面源污染整改完成。2.石岭镇磨盘沟村整改情况。二级保护区内耕地面源污染整改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投放29个垃圾桶,其中,安家沟屯7个、莫盘沟屯2社7个、3社8个、西莫盘沟7个,区环卫处投放12立米垃圾车1台,定期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莫盘沟村安家沟屯、磨盘沟屯4个屯2018年改厕31个,建设户外水冲环保公厕6座。“三防”粪污收集池每屯建设1座,共4座,已经建设完成。
四十五、伊通县小孤山镇红日养鸡场将带有外排口的储粪池建在了四合子河边的岸坡上,粪污积液直排,污染河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拆除了小孤山镇红日养鸡场带有外排口的储粪池,并对沿河一侧进行清理,消除排污口。
2.已加强对红日养鸡场日常监管。
四十六、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突出。四平市铁东区的房身村、老城村两个深水井均未设立饮用水源警示标志,未进行围挡防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铁东区对两口水井进行了围挡,并设立了安全饮水标识,在水井中安装紫外线杀毒装置。
2.定期对水井水质进行监测。
3.市卫健委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水质检测信息发布工作要求,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规定对居民饮用末梢水水质进行了检测,并每季度公示监测结果,经检测各项指标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