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第1篇)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一年多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强河道管理综合整治,河长制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2018年3月,水利部督导检查组来我县督查河长制工作,认为我县在“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三个阶段力度大、措施好、效果好;2018年10月16日,省人大农业委调研我县河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2018年度我县河长制工作在全省评为“全省河长制湖长制真抓实干先进县”,获通报表扬。现将我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一年多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河长制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做到了三个到位。
1.组织体系到位,实现了“见河长”。县委县政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最高规格的河长制工作委员会,设置了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形成了书记、县长双总河长制。全县共设置县级河(库)长16名,乡(镇)级河(库)长246名,村级河(库)长1144名,实现了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全覆盖。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长制工作。结合“世界水日”在县城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2万余册;2018年9月7日举行了“爱我隆回、保护湿地、保护魏源湖、从我做起”万人签名活动,并授予六都寨中学“河小青志愿者学生服务队”队旗和五十名“河小青志愿者”荣誉证书,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机制建立到位,实现了“见行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隆回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并相继出台了《隆回县河长会议制度》、《隆回县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隆回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隆回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隆回县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隆回县河长制考核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并印发到各级各单位。严格按要求设置公示牌和台帐,全县共设置河长公示牌301块,库长公示牌243块。建立了“一河一警长”工作机制,设立县级河(库)警长7人,乡级河(库)警长26人,村级警长259人,实现与“河长制”工作无缝对接,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去年以来,“河道警长”认真履职、重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大水田乡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采砂案,刑事拘留2人。通过制度规范约束,各级河长严格按“县级河长一月一巡、乡级河长一旬一巡、村级河长一周一巡”的巡河频次要求开展常态巡河行动,实行巡河APP打卡制。去年以来,全县各级河(库)长已经组织巡河(库)上万人次[1] ,其中县级河(库)长巡河(库)百余[2] 次,县河长办开展河长制全面督查3次、专项督查5次,发现问题35个,并以“一单四制”方式交办整改。同时,我县扎实编制了五条县管河道“一河一策”方案,正式编制方案已出台。安排乡镇开展样板河库的创建,确保在2019年底每个乡镇至少打造一条(段)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样板河(库)”。
3.专项整治到位,实现了“见效果”。主要开展了七大专项行动:一是开展河道保洁专项行动。建立了属地管理的河道保洁工作体系,纳入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范畴。县城10公里河道河岸保洁由县城管局负责,安排清理保洁经费每年85万元。农村河道保洁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村级保洁员2300名,全年落实经费3500万元。在全市率先启动农村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实行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市场化运作,去年建成垃圾中转站12个,金石桥镇、六都寨等25个乡镇530个村居的垃圾将得到集中收运处理,确保了生态安全。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安排补偿养殖户退养资金550万元,全县纳入退养范围的151家畜禽养殖场全部拆除到位。开展了水库水质污染专项整治,投入资金630万元,组织80余名工作人员,历时2个多月,对六都寨水库、木瓜山水库10万多平米的网箱和12处围网围坝全部拆除到位,水库和河流实行全面退出养殖,全面禁止网箱养鱼。严厉打击非法电鱼、捕鱼、毒鱼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20余次,查办渔政执法案件315件,没收非法电鱼、捕鱼设备795台。目前我县水库和山塘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县饮用水源水库均达到饮用水源水质标准。三是开展非法采砂和非法砂石码头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建立了“水务交通牵头、部门配合、乡镇为主”的工作机制,安排专项经费115万元,对10 处非法采砂场、28处非法砂石码头进行整治,已拆除非法砂石码头25处,取缔非法采砂场10处,刑事拘留2人。四是强力推进“僵尸船”整治。安排专项经费312.8万元,强力推进“僵尸船”专项整治,193艘“僵尸船”全部拆解到位,确保了航运安全、行洪安全。五是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按照省第4号总河长令和市总河长1号令的要求,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和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和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决定》(隆回县总河长1号令),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我县县城自来水厂、木瓜山水库、东风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等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的综合整治。对全县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进行了登记,共登记入河排污口75个,其中规模以上排污口17个,规模以下58个,生活排污口61个,工业排污口11个,混合入河排污口3个。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进行了集中整治。六是开展河库“清四乱”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河库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生命,根据《省总河长5号令》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隆回县河库“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河库“清四乱”( 乱占、乱采、乱堆、乱建 ……此处隐藏12774个字……nt: 2em; font-family: 仿宋, SimSun; font-size: 21px;">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我县已于今年9月于四川省煤田地质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合同,对全县16条主要河道进行测绘及河库范围划定,由于是与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同步实施,所以进展较慢,预计明年上半年能全部完成。我县今年对河道清淤疏浚共15km,对沐溪河县城范围内非法在河道内种植庄稼作物等进行了多次清理,有效保护了河道范围。在执法巡查过程中,主抓河道非法采砂,共取缔非法堆砂场1处,撤除停建涉河建筑2处。
3.水污染防治。我县落实专项小组开展入河排污口核查工作,做到了“一个一致”、“两个到位”,即与水利普查数据一致,水功能区范围的排查到位、发放排污许可证的统计到位。县水务局负责核查排污口的设置情况和上报相关数据,县环保局负责清理已发排污许可证单位的排查,县发改经信局负责重点企业排污口的排查,县住建局负责乡镇污水处理站排污口的排查,县农业局负责规模以上养殖场(存栏达到百头以上)和屠宰场排污口的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紧密配合,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通过多次核查,我县共清理入河排污口40个。水利普查核定的规模以上工业废水排污口2个(无变化),无规模以下排污口,排查38个新增排污口,对排污许可证已过期或者企业已停产,但排污口仍然存在的实行封堵。6月底,全县1247户土法造纸作坊已经全部关闭,彻底解决了土法造纸作坊污水直排入河污染源头。7月底,完成禁养区养殖场(户)55户、限养区养殖场(户)93户关闭(搬迁)工作,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控制了养殖污水直排入河。同时,严格落实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治理措施,督促加快整改,做到达标排放。通过对排污口的核查、封堵,以及小造纸厂关闭和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关闭,全县河库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4.水环境治理。我县城区河道由县城管局负责每天专人专船打捞,马边河在五月爆发蓝藻和浮萍,我县武圣乡、凤村乡、利店镇、舟坝镇、杨村乡、黄丹镇耗时2个月,落实环保专项经费50万元对舟坝库区打捞清理浮萍、蓝藻、水葫芦和生活垃圾。由水务局牵头于2017年6月13日在武圣乡、凤村乡放养鱼苗4654公斤,约60万余尾用于生物防治水环境。
5.水生态修复。我县持续推进水生态建设,重点放在马边河、沐溪河和龙溪河。加强水资源的生态调度,对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全面摸底,制定了整改方案;全面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涵养区等典型生态系统建设,巩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成果,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7.34%;积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建成沐川县醉氧公园、幸福新城区湿地公园等重点项目,2016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30平方公里。
6.执法监管。我县农业、公安、水务、交通组成了联合执法组,主要对开展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和偷砂盗砂等非法采砂行动。通过联合执法打击下,河道电鱼毒鱼和偷砂盗砂情况得到了明显遏制。
四、存在问题
1.资金投入量大。通过梳理,各条河存在的问题都很多,仅沐川关小火纸厂一项就需投资4000万元。我县为乌蒙山区贫困县,为2017年脱贫摘帽已用尽财政资金,请市河长考虑我县具体情况,给予解决一定的市级河道治理资金。
2.河道巡查管理还有不足。由于今年我县脱贫摘帽,河道巡查管理精细度还不高,发现的问题还没有及时解决等。
五、下步工作
(一)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县级协调机制,在县级总河长的领导下,建立沐溪河、龙溪河、马边河三大流域内多乡镇、多部门联防协调机制,综合整治河流污染和环境治理工作。
(二)落实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县级河长的领导责任,乡镇村级河长的主体责任,联系单位的具体责任,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村组干部的巡河责任,做到责任到乡镇村组、到人。
(三)包装治理项目。根据河流四个清单,有关部门对应国家省市政策,规划包装治理项目,上报争取落实流域治理资金。
(四)继续实施四大行动。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相关单位要在“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年度工作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在区域内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有效遏制危害马边河健康的行为;建立健全巡河制度,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防止新的危害河健康的行为发生;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堰管护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查督导。县委、县政府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县委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办、县河长办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查,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有力推进。